文件:关于加强农业生产托管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强农业生产托管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依据

《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

《中共吕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生产托管 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吕农组发〔2023〕3号)

二、目标任务

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加大对服务主体的奖补和补贴力度,促进规模经营和绿色高效生产,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

三、政策解释

(一)什么是农业生产托管

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农业生产托管是农业生产性服务直接服务农户和农业生产最具时代意义的方式,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联接小农户的有效机制,是服务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

(二)如何开展农业生产托管

1.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服务小农户。要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要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二是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要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要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三是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要把提升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四是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领域集中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2.作业流程

(1)遴选服务主体

各村召开村两委会议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向所在乡(镇)提交项目实施申请。确定具体服务环节,安排作业服务力量,与农机合作社、农机手等签订服务协议,出台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中确定的作业区域、作业环节依次开展服务作业。各乡(镇)将各服务主体申请表及乡(镇)推荐书汇交至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最终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在文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2)签订服务合同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在第一个服务环节开展前及时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农户的地块面积和各个环节的财政补助、优惠价格等内容,让农户清清楚楚享受服务、农机手明明白白提供服务。

(3)公示服务内容

在各服务环节开始前,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对即将开展的服务内容上榜公示。在村委大院等公共场合醒目张贴,通过广播、微信群等形式通知广大村民前往了解。

(4)开展服务作业

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组织农机服务力量依次开展旋播、除草、无人机打药、机收、深耕等服务作业,按照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环节作业,根据实际作业量,认真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清单,并经农户签字确认。

(5)完成项目验收

在各个环节作业完成后,服务主体要及时汇总项目资料,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同项目所在乡镇开展验收工作,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严格把关,通过查看田间作业监控设备数据、实地走访入户等形式完成验收。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在对服务组织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质量进行核查的基础上,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依据项目验收表并结监控设备数据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解读单位:文水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