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关于印发文水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农疫控发〔2019〕1号)、中共吕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吕梁市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方案》(吕农办发〔2023〕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实施内容、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供优质高效的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

(二)基本原则

公开透明、权责明确、强化监管、注重实效

(三)任务目标

从2024年1月起,全县动物防疫工作实行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保证全年畜禽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猪瘟、新城疫、炭疽等动物重大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除炭疽、布病外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常规动物疫病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动物重大疫情。

(四)实施内容

1.实施范围:我县12个乡镇文水县人民政府(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具体实施)

2.实施主体:文水县人民政府(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具体实施)

3.实施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每年3月底前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4.实施内容:

(1)牛炭疽免疫、国家及省、市规定的强制免疫项目

(2)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扑杀、消毒、封锁、无害化处理等应急处置工作;

(3)动物疫情巡查、排查,动物疫病监测、血样采集等工作;

(4)动物防疫宣传及畜牧统计上报工作;

(5)圈舍消毒灭源工作;

(6)养殖场(户)免疫档案建档工作;

(7)县政府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厘清部门职责。

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的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为承接主体提供动物防疫服务指导,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财政局:负责对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项目相关资金进行审核、拨付等工作,将动物防疫补助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负责协调对接、主动配合、指导督促承接主体开展动物防疫相关工作并对服务数据进行审核。

3.强化督导检查。

4.加强合同管理。

5.强化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