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文水县南环路建设征地拆迁实施方案》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A:按照我县总体规划,为加快城市更新建设,推进南环路建设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Q:宅基地如何认定?没有宅基地证怎么办?
A:宅基地优先以宅基地证作为认定依据。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的,可凭县(镇、村)审批批文、缴费票据及建房相关手续综合认定;违法占地不予认定宅基地;宅基地面积结合宅基地证载面积、审批手续、第三方测绘公司出具的测绘面积等资料综合确定。
Q:自家住宅破墙开店、办理了营业执照,可以按商业门面补偿吗?
A:不可以。宅基地房屋未经住建、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私自改变用途、破墙开店,即使办理营业执照,补偿仍按照宅基地住宅用途对待。
Q:宅基地院落存在产权、补偿款分配纠纷该怎么处理?
A:专班做好证据收集保全工作,补偿款打入指定账户,房屋可先行拆除。产权、补偿分配纠纷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Q:如果对本实施方案有异议,群众有什么维权途径?
A:对方案有异议的,可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申请听证,也可向文水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裁决。提出异议不影响本方案实施。超出公告期限未签订协议的,将依法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依法开展征收工作。
Q:遇到特殊个案情况如何处理?
A:征拆过程中出现特殊事宜,由专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议定,报文水县人民政府审定,告知利害关系人并公示7个自然日后执行。
解读单位:文水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358-330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