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项目情况、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山西祁文石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Φ600-Φ800超高功率电极及石墨化阴极(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文水县南武乡东庄村。占地35.63亩,总建筑面积8902m2,建设原料中碎车间795m2、压型车间795m2、焙烧车间5502m2、机加工车间1540m2、配电室75m2、化验室105m2、库房及磅房90m2、建设一台36室环式焙烧炉及购置各类设备等,产区占地35.63亩,总建筑面积8902m2,设计年产2.5万吨Φ600-Φ800超高功率电极及石墨化阴极(年产超高功率电极2万吨、石墨化阴极5千吨)。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工程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污染为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

  2、项目投入运行后环境影响因素

  (1)废气:原料运输、卸料、输送及贮存过程产生粉尘排放。沥青贮运系统产生沥青烟气。导热油炉燃天然气产生NOx 烟气,破碎、上料、筛分、磨粉和配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生料混捏成型产生含粉尘、沥青烟、BaP 的废气。焙烧炉产生的烟尘、SO2、沥青烟、BaP、NOX 废气。填充料清理、加工产生的粉尘。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粉尘。

  (2)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

  (3)固废:除尘器的除尘灰。不合格的毛坯块(生碎);更换的废填充料。焙烧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焙烧碎)。电捕废焦油。不合格产品及机加碎屑。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

  (4)噪声:除尘风机、沥青输送泵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破碎机、磨机、风机、泵类等产生噪声。混捏机、成型机、泵类等产生噪声。切割机、机加车床等设备运转产生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工程建设期主要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通过对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来抑制扬尘,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来减少噪声扰民的现象发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定时清运,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等措施避免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项目投入运行后环境治理措施

  (1)废气:原料贮运、破碎、筛分、配料系统废气共设5套除尘系统。沥青贮运、混捏成型废气,将含沥青烟废气采用行业成熟的焦粉吸附+布袋除尘净化装置统一处理。焙烧炉排出的烟气含有烟尘、沥青烟、BaP、NOx 以及SO2,拟设1套“水喷淋塔及高压电捕焦油”废气净化系统,将焙烧炉烟气分别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填充料加工及清渣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15m排气筒排放,电极炭块机加设备各产尘点均设置集尘罩+高效布袋除尘器。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烟气净化用水。

  (3)固废:生极成型碎、焙烧碎、石墨化碎和机加碎屑经破碎筛分后作为原料返回料仓配料系统回用。各除尘系统的除尘灰全部收集作为生产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原料综合利用。焙烧炉检修产生的废耐火材料出售给耐火材料厂。电捕焦油装置收集的废焦油用于减低沥青软化点使用,废机油收集送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宋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工程采取了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如选取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山西省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法规,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地点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有效,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0天内,如公众需要了解该项目的其它相关信息,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0天内,向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索取该项目的相关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

  主要事项:根据您所掌握的情况,您认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及营运期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不利影响和有利影响)有哪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针对项目的实施,您担心什么问题?关心什么问题?您认为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您对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和营运期有何建议和要求?对项目的实施持什么态度等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八、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九、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山西祁文石墨材料有限公司

  电话:15835043888

  联系人:李永平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五区21号楼6层2606

  联系人:

  电话:010-8488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