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负责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一、七、十、二十四)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或书面递交材料等形式,在公示截止日期前向文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3日。

联系人:邸璇

联系电话:0358-3012255

通讯地址:文水县胡兰大街集中办公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307室

电子邮箱:15534386892@163.com

附件:1.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一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2.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七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十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二十四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文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