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保证节日期间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全县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目。现就加强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早安排,早部署
各乡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成立节日期间的组织领导机构,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和属地原则,及早安排、及早部署。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出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牵好头,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我县是食品大县,节日期间又是食品集中消费的敏感期,也是食品安全最容易出事的高危期,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把与人民群众节日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监管对象,特别是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食、肉及肉制品、酒类、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饮料、糕点、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节日消费较多的食品作为重点品种,并结合我县特点,突出抓好酒类、肉类市场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酒、生产、经营“注水肉”、病害肉以及私屠滥宰行为。把农村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贸批发市场、大中小型商场、集市、超市、各类餐饮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宾馆、饭店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食品经营进货检查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执行情况,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强化禽类及其制品的市场监管,确保禽类食品质量安全。要坚决捣毁各类黑窝点,保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对涉嫌犯罪的经营者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监督。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两节时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监管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开辟专栏,组织系列宣传。特别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时报道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成效;报道重质量、守信誉的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给予曝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和参与监管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控,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各部门要认真安排节假日的值班工作,设立值班电话,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要落实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组织对举报内容的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减小事故的危害和损失。
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分别于元月十五日前和二月底前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