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 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 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政策对象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三、补贴标准

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四、申请材料

1.创业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花名册,提供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2.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其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

3.提供创办小微企业的需提供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4.提供申请人在银行设立的账户、开户行及行号;

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准备齐材料后,前往承办机构进行办理;

2.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查看是否符合条件以及查看资料是否齐全;

3.经办人员实地查看进行复核;

4.通过审核后发放补贴。

六、办理地点

政务大厅403室

七、咨询电话

0358-3022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