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政策申请条件

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者,均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                                        

三、政策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并说明需要了解的就业政策法规。

2.经核实身份证后,反映真实情况,工作人员会给予相关答复。

四、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服务地点

政务大厅403室

六、咨询电话

0358-3022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