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新增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计划的批复>的通知》(吕人社函〔2026〕1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员类型及数量
本次招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
二、招用条件
(一)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基层服务工作;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用人单位分配;
(四)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文件要求,经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3.在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担任法人或任职人员;
4.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人员;
5.曾经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日2026至6月3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相关资料按照报名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3.报名地点:
文水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303室(狄青大街与凤凰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4.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洁
电 话:0358-3022678
5.报名提交材料:
(1)《文水县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首页和本人页)
(3)“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中“就业援助卡”
(4)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双向选择。用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和录用。对双向选择拟录用人员,在文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缴纳)。
五、录用人员管理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并定期向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报送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等情况,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六、监督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358-3022465
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