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5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本县8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经服务机构总结自查、自主公示,并对该8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信息公示、专职人员情况、社保缴纳情况、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期效等内容进行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类:按要求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并已进行了自主公示,正常经营、未发现异常情况的机构,共7家(附件1);
第二类:未提交年度报告材料的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做延续,纳入重点执法检查单位,共1家(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2025年度正常经营、未发现异常情况机构名单.docx
2:2025未提交年度报告材料机构名单(经营异常).docx
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