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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文水县政府网络中心 -
网站标识码:1411210001
地址:文水县则天大街政务大厅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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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文水县水利局是全县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政府序列的职能局,局机关现有在职干部10人,所属事业单位39人,下属单位36人(井队31人,饮水中心5人)。全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5人,其中有专业技术人员33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15人,高级工以上12人,中级工以下30人。主要承担着我县水资源的统一配置与管理,水利、水保、水电、移民工程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及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全县河道管理与保护,依法组织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等重要职能。现设立6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水资源管理股、运行管理股、河务股(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办)、农村水利水电股(规划计划建设股)、水土保持股(政策法规监督股)。局属副科级单位1个,为文水水利发展中心。下属单位2个,分别是文水县打井队、文水县文兴农村水务有限公司。
近年来,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团结一心,奋发图强,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县水利事业蓬勃发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多人多次被评为、省、市、县先进工作者。从2010年到2020年,我县水利局先后荣获文水县河道管理先进县、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三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组织奖、2012年度争取资金先进集体奖、2015年度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先进单位、2016年度先进基层党支部先进单位、2018年度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度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2019年度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2019年度人民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暨污染防治攻坚“军令状”考核先进集体、2021年度市水利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等荣誉。
二、主要职责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水利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国家、省、市和县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组织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全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节约用水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全县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重要河流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全县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道生态流量管理以及河道水系连通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河长制工作。
(七)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县域小水网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组织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大中型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实施全县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组织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水保工程的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县水利局。
(十五)承担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强化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流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文水县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党建办公室(办公室)
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拟订机关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党组与县委的党务联系。承办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重大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承办党组的其他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信息化、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水利科技和外事等工作。协调水利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联系电话:0358-3305002
2.水资源管理股
承担全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流生态流量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展水资源监测工作,推动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工作,制定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提出全县节约用水考核评价标准,指导节约用水评价和监督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联系电话:0358-3305010
3.运行管理股
组织全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编制全县水库、水电站大坝、拦河闸(坝)等工程改造规划。指导编制全县水库、拦河闸(坝)工程运行调度规程。组织实施全县调水工程、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拦河闸(坝)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负责县管调水工程、水库、拦河闸(坝)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行补偿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审核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对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联系电话:0358-3305009
4.河务股(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办)
承担全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县级河长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县级河长交办的工作。督促县级责任单位履行河长制部门工作职责,调度检查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各县级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流域突出问题整治。组织县级、指导下级河长制考核工作。协调县检察院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开展督察检察工作,协调县公安局驻县河长办警务联络室开展县级河流警长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全县河流的岸线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或指导全县重要河流的开发、治理、水系连通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县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工作。
联系电话:0358-3305571
5.农村水利水电股(规划计划建设股)
负责全县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供水工作。编制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组织编制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编制县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358-3305055
6.水土保持股(政策法规监督股)
组织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审核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全县水土保持科技工作,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研成果,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县际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等水利水保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办工作,组织县行政职权事项的业务办理工作。
联系电话:0358-3305515
(二)所属事业单位
文水县水利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全县水旱灾害防御、水库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等的政策建议,为全县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2.研究提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量分配与水资源调度等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全县农村水利水电、水利扶贫等的政策建议,为农村供水项目管理、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撑。
4.研究提出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政策建议。
5.研究提出全县河长制及河流管理保护等的政策建议。
下属单位:文水县打井队 服务于水利事业,凿井钻孔,小型水利工程施工。
四、领导信息
杨卫东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工作
石建兵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农村水利水电股(规划计划建设股)、文水县打井队、文水县文兴农村水务有限公司
成华丽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河务股(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办)
武军兵 党组成员 分管党建办公室(办公室)、水资源管理股
张风亮 正科级干部 分管水土保持股(政策法规监督股)
张耀光 文水县水利发展中心主任 分管运行管理股
五、咨询投诉受理
单位地址:文水县狄青大街农牧综合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0358-3305002
办公时间:9:00—12:00 14:30—18:00
邮政编码:0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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