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八年抗日民主政府布告

文水县抗日政府 布告

“九一八”事变以来,日本帝国主义践踏我东北河山,侵占我平津、华北,蹂躏我百姓同胞掠夺我宝贵财富,罪大恶极,罄笔难书。“七七”卢沟桥事变,日寇更欲吞并我整个中国,数月之时,犯我大片国土,今敌已污我晋地,陷我太原,占我文水县城,烧杀抢掠,孰不可忍。族仇国耻,激愤我工农兵学商,义不容辞,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指引下,组成人民抗日武装,同仇敌忾,共赴国难,保卫家乡,血战日寇。

本政府在国难当头,民族危亡之际成立,誓率全县人民与全国爱国同胞一道,坚决抗战,战胜万恶的日寇,为建立独立、自由、幸福的新中国而奋斗!为动员一切人力物力,以利抗战,先颁发我县民主改革的几项政策如下:

一、认真执行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国共产党向中国国民党、全国人民、全国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各军政团体提出的彻底战胜日寇的根本纲领。本政府重申,必须完全地诚意地和坚决的执行。

二、实行减租减息。为改善人民生活,动员一切投身抗日事业,根据现时租高利重的情况,必须实行减租减息,本府规定:田租年租不得超过总收获之二成五;借贷年息不得超过一分半,禁止重租高利剥削,违者严惩。

三、废除苛捐杂税,实行合理承担。捐税差役负担不合理,严重妨碍抗战工作的开展和群策群力拯救危亡的活动。本府宣布:废除苛捐杂税,废除公粮、水费的平分均摊制。规定:公粮、水费皆按土地好坏分等级征收;捐税差役按“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负担。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四、改革水利规章,实行新的水规。废除旧的水利机构,成立水利局;禁止封建水霸依权分配水权。由众推举水利委员管理水事;修渠筑坝,振兴水利建设,浇地实行“上足下用”贫富同等,不准依仗权势抢水霸水;并坚持制止“水宴”、“水礼”、“水争”。

五、改革教育。学校教育沿用旧制度、旧课程,更有私聘教员,私设学校现象。上述种种,对抗日救国事业十分不利。为此,本府成立流动教育机构,管理学校的有关事务及教师的聘请任免、训练、民众教育工作,统一发行课本。禁止奴化教育,私设学校,私聘教员,私授课程等。

六、严禁买卖大烟土、毒品(料面)和赌博,保卫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秩序。

以上各条政策,晓喻全县各界执行。对汉奸顽固派势力的违抗和破坏,将予坚决打击,严惩不贷,以利动员一切群众力量,一致抗日。

切切此布

                                        县长顾永田

中华民国二十七年四月   

(此布告由离休老干部张松涛同志回忆撰写。该同志当年曾亲自参加抗日政府工作,并负责张贴此布告,记忆犹深,较为可靠,以此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