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24 08:54 大 中 小 来源: 文水县南庄镇
南庄镇关于举报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插手基层事务、把持基层政权,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网上造谣等方式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妨碍乡村治理,侵蚀执政根基的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聚众造势、威胁恐吓、尾随滋扰、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占运输市场、非法占地、私挖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从事垄断性经营、强制定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大肆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干扰、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
等软暴力谋求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八)操纵、经营“黄赌毒”,特别是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九)组织智障残疾人员,教唆、强迫、威胁未成年人在交通要道等密集场所乞讨的幕后操控者。
(十)非法高利放贷,采取眼踪缠闹、非法拘禁、侵占他人住宅、强行扣押财产、威胁债务人及家属人身安全等暴力手段,帮人强收债务的“讨债公司”等黑恶势力。
(十一)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
(十二)盗掘古墓葬、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十三)在交通道路上,控制营运路线、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和“碰瓷”、拦路抢劫、敲诈勒索的“路霸”等黑恶势力。
(十四)恃强凌弱、为非作歹、欺压群众、大法不犯、恶习不断、打“法律擦边球”,扰乱破坏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侵害群众利益,为害一方的“地痞流氓”。
(十五)干扰脱贫攻坚、环境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正常开展的黑恶势力。
(十六)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要道,妨害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从中牟利,严重影响正常办公、教学、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势力”。
( 十七)盘踞在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正常教学环境的黑恶势力。
(十八)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九)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十)其他涉黑涉恶线索。
二、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拨打南庄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358-3083301,或南庄镇派出所电话:0358-3422110。
2.微信举报:关注南庄印象微信公众平台,进入公众号后直接输入内容发送或在公众号文章底部留言举报。
3.举报箱举报:到南庄镇政府大院门口设置的举报箱投递进行举报。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同黑恶违法势力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提供线索的群众,南庄镇及派出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南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