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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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主题 * | 文水县文政通字【2020】14号道路限行通告将对沿线商业业态造成不可逆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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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 | 已办结 |
提交时间 * | 2020-08-12 |
| 信件内容 *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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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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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 文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回复时间 * | 2020-08-19 |
| 回复内容 * | 网民朋友: 您好!现就您及其他网民对限行通告反映的相关问题一并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县城区居住人口和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速,道路交通状况日趋紧张,特别是城区周边范围客货混行,给道路交通安全和空气质量都造成了较大的压力。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城区通行线路,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保证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区规划道路变更,县政府决定对城区范围实施货车限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发布了《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范围实施货车限行的通告》(文政通字〔2020〕14号)。《通告》明确了限行的车辆类型,时段、区域和分流路线,对确需驶入城区禁行区城的货运车辆可申请办理《通行证》,载运农副鲜活产品车辆、救灾物资车辆、事故救援车辆及涉及疫情防控保障车辆不在此限行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实现优化通行和保障民生。《通告》实施以来,得到广大市民和车主的肯定和好评,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生态权益。 在实行通行管理措施期间,所涉企业、个人可通过山西公安“一网通、一次办”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办理《通行证》,也可以直接到文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股进行办理,此项措施可以保障限行区域内企业的正常生产。对于在限行区域内居住的货车户主,可以将货车停放在限行区域以外的停车场,为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今后,我县将进一步提升分流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加强交通秩序管控,全力保障车辆安全顺畅通行。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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