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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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 | 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乡镇就业服务工作站工作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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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 | 已办结 |
提交时间 * | 2025-04-21 |
信件内容 * | 2025年公益岗招聘是由于2022年部分期满人员退出而招聘,那么招聘要求是不是应该和2022年以及2023年的要求一样呢,此次要求的就业创业证需要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才可以符合报名,之前的求职登记已经满一年了,今年就因为没有登记失业而筛掉,看之前的公益岗招聘要求,之前文水县招聘公益岗的要求未有这一项,今年突然新增一项,感觉对今年公益岗招聘有一些不公平,我想求助县领导帮忙,请求能否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招聘要求能否和之前一样。 |
回复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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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 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 2025-04-27 |
回复内容 * |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接到您的来信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核实相关情况,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公益性岗位安置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一种就业援助政策,前提是必须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群。我县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严格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4]33号)文件执行(该文件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规定“之前有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文件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一人申请认定;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9.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监督与咨询。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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