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管理,推动规划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适应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于2023年928日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意见: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 

电子邮箱:wklu@mail.mnr.gov.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电子邮箱:zhuanjisizcc@163.com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3年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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