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1 10:47 大 中 小 来源: 吕梁人社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阶段性缓缴政策有哪些?
政策依据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7号)、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晋社保局函〔2022〕20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晋社保局函〔2022〕22号)、《关于贯彻落实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晋社保局函〔2022〕23号)。
缓缴范围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企业及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缓缴期限
2022年4月至6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缴纳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企业通过网上经办平台,依次点击“单位参保管理-单位缓缴登记”,打开“单位缓缴登记”模块,页面自动展示“单位基本信息”及“缓缴申请信息”,无需修改系统默认缓缴时间的可以直接点击保存按钮,需要修改的可以先编辑“缓缴申请信息”再保存,保存成功后到“档案上传与业务提交”页面下载打印《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签字盖章后,在“档案上传与业务提交”页面将扫描件上传电子档案,并提交至参保地社会机构审核,社保机构审核后,参保企业直接享受相应的缓缴政策,无需提供其他资料。
线下办理流程: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企业,携带《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参保地社保机构经办窗口直接办理。
资格认证
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原则审核。
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
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补缴费款
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税务部门应及时提醒企业补缴。
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税务部门应及时征收。
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相关部门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待遇处理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详询参保地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