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2024-03-11 回复部门 文水县医疗保障局
信件内容

我在2022年慢性病报销时,“山西中医学院白癜风研究所门诊部”的发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正常给报销的。 今年2024年却被文水县医保中心人员告知,“山西中医学院白癜风研究所门诊部”不是医院不能给报销了! 请问不给报销到底是什么原因?请给个合理的解释!!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4-03-1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接到您的来信后,我局迅速与医保中心核实,并及时与来信人取得联系,现答复如下:

1.来信内容中涉及到的患者为凤城镇参保居民,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白癜风门诊慢特病补偿待遇。

2.来信内容中提到的“山西省中医学院白癜风研究所门诊部”票据不能报销的情况,从2022年起,我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正式启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需认定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并在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进行贯标后,方能进行医保报销。经县医保中心核实,山西省中医学院白癜风研究所门诊部不属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因此患者的门诊票据不能医保报销。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来信咨询。祝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