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文水县纪委监委把监督作为政治责任,作为第一职责。通过强化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不断提升专责监督职能,全年运用第一种形态345人次。
一是注重日常监督。规范日常监督方式,定期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行“重大事项报告”日常监督工作法,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事中积极邀请纪检监督机构参加,事后按规定备案,主动接受监督。参与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会议237次,民主生活会109次,组织生活会145次。全覆盖建立监察对象廉政档案,各单位在编人员个人购买房屋、基金、股票、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县纪委监委定期抽查、动态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二是完善谈话体系。广泛开展廉政谈话,与新任班子成员一对一面谈,新提拔或调整的中层干部集体座谈,督促各级党组织对任用提拔的普通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筑牢新任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定期开展日常提醒谈话,谈话记录薄全程留痕。全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718人次,日常监督4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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