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28 17:54 大 中 小 来源: 文水县政府办
文政办发〔2018〕40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吕政办发〔2017〕3号)和吕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吕编办字〔2018〕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布各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县政府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今后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三、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后,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相关改革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时作出相应调整,按程序审定后公布实施。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31项)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附件下载: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31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