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10 11:12 大 中 小 来源: 文水县安监局
为确保我县其他区域(农村地区)民用煤供给工作,切实较少燃煤污染,有效改善空气质量,结合储煤场建设及手续办理进度,在原有2户民用煤供应企业的基础上再设立1户,定为其他区域(农村地区)民用煤供应企业。现将企业信息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文水县顺诚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文水县刘胡兰镇刘胡兰村
负 责 人:闫顺诚 联系电话:18*******11
联 系 人:郭东艳 联系电话:18*******11
年储能力:5万吨/年 供应能力:5万吨/年
民用煤供应企业应按照优质煤(灰分小于16%、硫分小于1%)标准向其它区域(农村地区)售煤,优质煤应封闭存放。工商质监部门定期化验煤质成分,保障其它区域(农村地区)民用煤按标准销售。
文水县散煤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 代 章 )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