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2月1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8-3012255
通讯地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邮 编:0321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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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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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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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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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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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兴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大型铸钢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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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环行审(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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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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