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23 10:07 大 中 小 来源: 文水县财政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晋财农〔2021〕43号),分配我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支出方向508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支出。现安排如下:
发文机关:文水县财政局
发文字号:文财农卡〔2021〕22号
使用单位:文水县扶贫服务中心
资金用途: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8万元,主要用于:产业项目、村基础设施、雨露计划、小额信贷贴息、教育扶贫、风险补偿等。
公示时间:7天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接收社会监督。
特此公示
文水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