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5 16:24 大 中 小 来源: 文水经济开发区
文开管征土告字﹝2022﹞3号
文水经济开发区2021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文水县土地7.0921公顷,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48条规定,现将本次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基本情况
1.批准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晋政地字〔2022〕195号
3.批准时间:2022年2月9日
4.批准用途:工业用地
二、征地位置
孝义镇马村
三、征地面积
7.0921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金额
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标准补偿,水浇地87.4785万元/公顷,沟渠72.898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616.2393万元。
五、农业人口安置以货币结合社保方式安置。
六、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
特此公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文水经济技术开发2021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