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9 16:54 大 中 小 来源: 文水县人民政府
文政征土告字(2022)2号
文水县2021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我县征收凤城镇西街村土地2.0000公顷,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48条规定,现将本次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基本情况
1.批准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晋政地字〔2022〕193号
3.批准时间:2022年2月9日
4.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地位置
凤城镇西街村
三、征地面积
2.0000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金额
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标准补偿,水浇地118.9245万元/公顷,田坎99.103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合计234.9928万元。
五、安置方式
农业人口安置以货币结合社保方式安置。
六、注意事项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
特此公告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