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9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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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人:武有根(身份证号:142322********4036)
申请人:段淑玲(身份证号:142322********4020)
被继承人:武添智(身份证号:142322********4031)
申请人 武有根、段淑玲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于2023年11月9日向文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权证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武添智于2023年8月14日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文水县金亿名都小区2号楼2单元1703室,不动产权证号:晋(2021)文水县不动产权第0006604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武有根、段淑玲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水县海威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358-3300909
文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