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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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房屋权利人刘金海不慎将位于文水县凯奇花园小区2号楼1单元402室(面积为131.71平方米)的房屋产权证(产权证号:文房权证凤城字第102817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12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文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异议登记,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部门将予以补发。
文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