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29 09:34 大 中 小 来源: 文水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脱贫攻坚第五督导组反馈意见,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管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规范农村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农村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提高农村“两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近日,文水县乡镇按照县纪委监委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各乡镇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
该办法涵盖了村两委干部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请销假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及干部纪律等内容。各乡镇党委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了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两委”主干的日常管理制度。在下一步工作中,文水县纪委监委将要求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协助、报告”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制度的执行和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真正使村“两委”主干作风转变,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督察组将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村“两委”主干在岗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杜绝村“两委”主干“走读”“甩手掌柜”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