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各工委、县委各部委室局、县直各委办局室中心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支部):
2024年11月1、2、3日(节假日可顺延)是我县第89个“组织生活日”和第77个“民主议事日”,现就开展好2024年11月份“两日”活动作出如下通知:
一、参加对象
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可邀请流动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
二、活动主题
深层次改革 高质量发展
三、内容安排
(一)民主议事日:
(1)传达学习习近平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2)传达学习习近平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传达学习习近平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传达学习中组部召开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
(5)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会议精神;
(6)研究讨论其他事项。
(二)组织生活日:
(1)传达学习《习近平: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
(2)传达学习习近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
(3)传达学习习近平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上的重要讲话;
(4)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
(5)传达学习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精神;
(6)传达学习全省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
(7)传达学习省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8)传达学习胡立杰在大同调研的讲话精神;
(9)传达学习《@党员干部 如何全面提高现代化建设能力?》;
(10)各社区党委常态化开展党群阵地@你活动,主动谋划、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向社区群众展现向上风貌;
(11)聚焦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工作,各牵头部门、参与单位要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形成典型经验做法,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12)各相关单位借助“人到山西好风光”活动契机,讲好山西故事,宣传介绍文水;
(13)相关其他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拟定方案。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工作实际,于10月31日前制定2024年11月份“民主议事日”“组织生活日”实施方案,并上报上级党(工)委备案。
2、到会指导。各党(工)委要安排干部参加并指导所辖党组织的“两日”活动。包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联络组)必须参加帮扶村的“两日”活动。
3、明确时限。各党(工)委书记是“两日”活动开展的第一责任人。11月7日前各级党组织必须全部开展“两日”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延后开展的,需提交书面请示报所属党(工)委,由党(工)委向县委组织部报备。逾期未开展“两日”活动且未作出说明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用好“三晋先锋”和做好学思践悟笔记
各支部要继续运用“三晋先锋”开展“‘两日’活动网上见”,登录“三晋先锋”上传活动图片文字资料,县委组织部将适时检查“两日”活动成效。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及时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三)严格监督问责
各党(工)委要切实负起“两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全面掌握所属党组织“两日”活动开展情况、应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对不能按要求规范开展的党组织负责人,按照文办发〔2018〕3号文件考核机制落实相关惩处办法。对“‘两日’活动网上见”落实不到位,未在“三晋先锋”平台发布“两日”照片的,追究党支部和所在党委责任。对县委组织部检查中发现“两日”活动监督把关责任不落实,开展情况不掌握、不汇报、虚报瞒报的,追究党(工)委负责人责任。
中共文水县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