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关于落实文水县2019年度居民采暖煤改电运行费用补贴政策的通知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文水县2019年度居民采暖煤改电运行费用补贴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文政办发〔2020〕19号)

  为贯彻落实居民煤改电采暖季运行费用补贴政策,按照我县2018年实施的城区市政广场东片区居民采暖煤改电共完成342户居民改造,2019年我县实施的龙泉村、章多村、岳村等11村居民采暖煤改电完成2058户居民改造,两年共完成2400户居民改造户数。根据《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27号)和《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水县2019年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函【2019】45号)文件精神,制定《关于落实文水县2019年度居民采暖煤改电运行费用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补贴目标意义

  严格贯彻落实政府煤改电电费补贴政策,让居民煤改电用户享受政策优惠,推进我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二、补贴政策

  对采暖季每户采暖用电费用予以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保障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居民煤改电补贴政策,按《通知》要求涉及凤城镇人民政府、县能源局、财政局和供电公司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时间节点落实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