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预案》的编制目的
为指导和规范全县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预案。
二、《预案》的工作原则
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制。
三、《预案》的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吕梁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文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编制。
四、《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文水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的或我县辖区外发生涉及我县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应急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