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关于印发文水县2025年农村居民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Q:《实施方案》制定背景是什么?
A:为落实我县“散煤清零”任务,推进农村居民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工作,改善采暖季环境空气质量,确保人民群众清洁温暖过冬。依据《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中部城市群 (平川四县) 清洁取暖散煤清零工作的通知》(吕环委办发〔2025〕61号)及《文水县人民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纪要》(常务〔2024〕16次),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Q:《实施方案》要求设备供应企业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A:1.企业信用良好,售后服务管理到位。
2.所销售的空气能热泵和热风机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确保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用户反映良好。
3.设备能耗指标先进,用电负荷稳定。
Q:《实施方案》实施范围有哪些?
A:我县2025年清洁取暖“煤改电”任务涉及凤城镇:北峪口村;开栅镇:北峪口村;刘胡兰镇:新堡村、伯鱼村、段城村、炮守堡村、上段村、上曲村、水寨村、赵村;下曲镇:南辛店村、青高村、忠义村、田家堡村;西城乡:东石侯村;马西乡:马西村、神堂村、孝子渠村、河西村、牛家垣村、穆家寨村、赤峪村6个乡镇22个村9596户居民。
Q:《实施方案》改造设备奖补多少?
A:按购置设备电子发票开具时间和设备安装验收结果给予阶梯性奖励。空气能热泵设备2025年10月31日前购置的奖励2500元/户,2025年11月30日前购置的奖励2000元/户,2025年12月31日前购置的奖励1500元/户;热风机设备2025年12月31日前购置的,统一奖励1000元/户;奖补日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符合消费品以旧换新“国补”政策要求的采暖设备,按商务部门的补贴资金审核发放相关要求办理。
Q:《实施方案》改造电价优惠多少?
A:对2025年清洁取暖“煤改电”集中推进区域范围内的居民用户,执行居民采暖“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用电价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Q:《实施方案》资金奖补如何结算?
A:1.按照“一户一表号”原则,统计相关基础信息。
2.验收单位验收完成后将设备安装运行核查验收表;设备安装运行核验完成统计表;设备销售电子发票复印件;现场验收图片资料等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政府实施部门。
3.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向县政府申请一次性拨付奖补资金。
4.补贴资金拨付至居民登记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