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水县2021年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政办函〔2021〕26号)、《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水县2022年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政办函〔2022〕30号)、根据《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水县2023年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政办函〔2023〕15号)文件精神,2021年、2022年、2023年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采用“户贷户用”的模式,贴息方式为政府直接将利息支付给银行,由银行根据脱贫人口利息逐笔给予贴息。
信用社2021年发放23笔111万元,2022年发放114笔554万元,2023年发放276笔1370万元,贴息资金24.887778万元,贴息时效为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2月21日。润都银行2023年发放40笔200万元,贴息资金1.601003万元,贴息时效为2023年9月21日到2023年12月20日,农业银行发放3笔15万元,贴息资金0.225069,贴息时效2023年6月5日到2023年12月20日,邮储银行2023年发放42笔202万元,贴息资金2.338364万元,贴息时效(每笔实际贴息止日),工商银行2023年发放40笔200万元,贴息资金2.234358万元,贴息时效为2023年8月23日到2023年12月20日。建设银行2023年投放27笔135万元,贴息资金1.403468万元,贴息时效为2023年8月23日到2023年12月21日。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023年第三、四季度共计贴息32.69004万元,现将贴息名单及贴息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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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乡村振兴中心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