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科发〔2018〕12号
文水县教育科技局
关于举办文水县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吕梁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吕教发〔2018〕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文水县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项目
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
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
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共16人,分两批先后展示,每批学生6人(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带队教师2人。
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方案报送表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G2格式)。
(三)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等
根据上级要求,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二)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三)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四)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五)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
(六)美育保障机制构建
(七)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八)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九)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
(十)区域学校美育考核评价机制构建
报送的案例必须要有真实性,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必须要有创新性,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必须要有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必须要有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案例的内容要求: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5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3000字。
四、其他工作事宜
(一)参加对象
活动参加对象:全县在校中小学生和教师。
(二)艺术节活动时间、地点
活动拟定于5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不需装裱。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所在年级、指导教师姓名、作品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创作时间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2.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四)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等七类奖项。
五、工作要求
1.艺术节活动由县教科局主办,县局将成立文水县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组委会及筹备小组,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要成立艺术节活动办公室,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学校校长要亲自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将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2.各学校要抓住艺术节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3.各学校要专门确定一名艺术节活动联络人员,将艺术节所需伴奏音乐及附件2——5表于4月20日前报至政教股,联系人:杨笑虹,联系电话:13403587315,电子邮箱:wszjg3089088@163.com。
4.各学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宣传,运用校刊校报、校广播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特色和亮点,提高学校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
3.文水县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docx
4.文水县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docx
5.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代码说明.docx
文水县教育科技局
2018年3月29日
抄送:吕梁市教育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 政协办。
文水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印发